2011年4月12日
下午 4点07分
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因在2009年,拒绝支付员工多达2个月的花红,今日被大马新闻从业员职工总会《大马前锋报》分部告上吉隆坡工业法庭。
《前锋报》分部声称,在扣除了该公司于2009年的折旧资金(depreciation)、坏账准备津贴(doubtful debts allowance)和子公司营运金,该公司拥有总值8200万令吉的资金,远高于当年所蒙受2620万令吉的损失,因此不能不发花红,牺牲员工的福利。
不过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却主张,此举属于标准的账目处理。因此根据雇佣合约,公司在没有获取盈利的情况下,无需支付员工高达2个月的花红。
大马新闻从业员职工总会的代表律师是拉云德拉(Ravindra Mugugavell);大马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的代表律师是再坤(Zaikon Jaafar)。
本案承审法官是苏希拉(Susila Sithamparam),而唯一证人是大马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员旺诺阿斯玛(Wan Nur Asma)。
苏希拉在听完双方律师陈词后,将在一个月之内交出书面判决。
前锋报集团与报社没瓜葛
再坤在结案陈词时说,该公司在2009年蒙受高达2620万令吉的损失,因此根据雇佣合约第44条文,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不必支付员工2009年的2个月花红。
他说,将折旧资金、坏账准备津贴和子公司营运金纳入稽查报告,属于标准的账目处理操守。
他也说,尽管该公司的母公司,即马来前锋报集团当年的盈利高达500万令吉,但员工是与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签署雇佣合约,因此与马来前锋报集团并没有任何瓜葛。
扣除坏账准备津贴有盈利
拉云德拉在结案陈词时则说,该公司当年的资产缩水是2160万令吉;坏账准备津贴是2900万令吉,并给予旗下的4间子公司,即Utusan Print公司、Utusan Publication & Distributor私人有限公司、Utusan Sight & Sound私人有限公司和PT Media Media广告公司,注入高达3140万令吉的营运金。这笔金钱总数高达8200万令吉。
然而,他举例说,若扣除了坏账准备津贴,该公司当年实际上是获利。因此认为公司这笔折旧资金、坏账准备津贴和子公司营运金,不应影响员工的福利。
新闻从业员职工总会主席哈达瓦哈里,总秘书安巴拉甘(V.Anbalagan)和《前锋报》分部成员,届到场聆听。
雇佣合约案料于6月开审
拉云德拉稍后告诉记者,工业法庭预料将在6月审理,新闻从业员职工会《前锋报》分部与该报社理层的雇佣合约谈判延宕近2年的案件。
这份雇佣合约已在2008年7月31日届满,但在新雇佣合约谈判破局后,该分部已经决定与报社管理层对薄公堂,以了结此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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